“道法自然,何为自然”之我思
时间:2015-09-09
最近又闻寻道中人,也有聚众论道的,本人仍有些迷惑。何为“道”?寻曰:“道”亦是“自然”, 要悟“道”,先要悟“自然”,“人法地,地法天。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”说了那么多,想寻“道”亦是要寻得“自然”,那何为“自然”呢?
有人说,自然为天然,是非人为的。我们平时想远离世俗的喧嚣,返璞归真,喜欢游历与山水之间的那种畅然,那似乎更接近于“自然”,也就更近乎于“道”,书中的修仙得道就是如此。但我想问的是“人的行为是在“自然”之外吗?”
这是乎是狭义上的自然,因为世俗有太多的假象,没有自然界来的真实,相对容易辨认和寻找规律。但将人的行为排除于自然之外,可见此非“道法自然”的“自然”,人应该亦在自然之中。
《老子》第二十五章的原文是:“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。寂兮,寥兮,独立不改,周行而不殆,可以为天下母。吾不知其名,强字之曰道,强为之名曰大。大曰逝,逝曰远,远曰反。故,道大,天大,地大,人亦大。域中有大,而人居其一焉?”老子的“道”是一切事物存在的根源,是自然界的发动者,天地间生机的创造者。它具有无限的潜在力和创造力。可见,“道”与“自然”之大,融汇天地、宇宙和苍生,只能感知,不能道明,也说不清楚。
很多人以为,“创造”即为“道”。那“破坏”呢?
我觉得同样也是“道”,正如老子说的”有”和”无”,此两者,同出而异名而已。创造的同时破坏了旧的事物,破坏的同时,新的事物就会被创造,不破则不立。般若心经同样叙述了“诸法空相,不生不死,不垢不净,不增不减”一样,“色和空”,“生和死”在宏观的浩瀚宇宙世界里,都是同出而异名,只是对于我们微观的个体来说,完全是两个不同的“界”,我们心中无法打开的两个“界”,而在两界之间的即为“结”。因此“创造”让人联想到喜悦和生机,“破坏”让人联想到悲惨和死亡,远离“破坏”之法,崇尚“创造”之道,殊不知“创造”的另一面就是“破坏”。所以佛陀面对这些无法想通的界谓之“心结”,要用慈悲之心去看待。因为佛陀知道,这些均为“自然”,均有“定数”。
所以,“道和自然”在哲学中的定义和它之名一样,包含万物之理,无边无际,说不清,道不明。哲理贵在引人启发和参悟,但如何把哲学的原文做为自己的理想和目标的话,似乎是玄之又玄,镜花水月而已,无法可及。
因此,大道也贵在参悟。寻道之人,还得从广阔和浩瀚中去寻找渺小的“自我”,悟出自己的“道”,让自我的身、心、神归为平静和自然。要了解“自我”,就要先了解“苍生”。不需要刻意的去模仿,原本这个“自然”就是多姿多彩的。
作者:卢子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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